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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后,劳动者遵守协议的约定是规避违约风险的唯一方式,例如不到限制范围内的单位就业等。 根据《中...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话,按合同违约处理。 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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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签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没有签竞业限制协议开始通知的,与协议能否生效间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职工与单位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的,所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就合法有效。至于在职工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是否会对职工产生约束力,还要看单位是否按规定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该竞业限制协议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七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九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条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话,按合同违约处理。 所谓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约定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内容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故其生效也应当满足合同生效的要件,具体来说包括如下几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的内容确定或者可能,且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合同(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对于当事人否认该合同效力的主张其应当举证证明。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达成一致以后,就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不服合同中的相关内容的,应当举证对其应得数额予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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