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
法院的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对于一般的民事判决,当事人不执行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问的离婚后分割财产判决书的范本是: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浙江省嘉兴市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住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吴黎明,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云南省祥云县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邢磊,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诉讼代理。 原告×××诉被告×××离婚一案,本院于2006年8月3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苏燕适用简易程序于2006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吴黎明、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邢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称:原、被告双方于2000年8月28日登记结婚。婚前双方均有过不幸婚姻,且均有自己的子女。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近两年来,由于被告每日沉迷于赌博,且在外嫖娼,对家人态度粗暴,对原告随意打骂,对家中任何事情都不管不问。双方已长期分居。双方本就不太牢固的婚姻再无维系下去的可能,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另外,昆明市五华区××路××号房屋系拆迁原告婚前旧房回迁安置的集资建房,且集资款原告已在婚前全部付清,该房屋属原告婚前财产,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原告现向法院起诉,要求:1、判令原、被告双方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依法分担本案诉讼费。
(201)初字第号原告,又名,性别,民族。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又名,性别,民族。原告与被告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据此,依据《民法典》第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三、; 四、。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负担元,由被告负担元,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此款已由原告预交,执行当中由被告给付原告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时间)书记员:
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