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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型合作医疗以大病统筹为主,小病仍然是用农民个人医疗帐户来支出。 一,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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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报销比例为 25%。 2、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40%。 3、县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30%。 4、县外门诊(特定慢性病门诊除外)和有价疫苗不予报销。(二)住院报销比例 1、乡镇卫生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 4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55%。 2、县级医院住院0-300元报销比例为 30%, 3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40%。 3、县外医院住院0-20000元报销比例为 20%, 20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 35%。 4、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按医疗机构住院比例报销。报销金额低于 200元的,补偿 200元。未参加妇幼保健保偿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报销。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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