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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轻处罚,减轻处罚,轻微纠正违法行为,不造成危害后果的,免除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的;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或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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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有明确规定。这种法律有规定的请直接找法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被告的确定】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相信了解以上内容后,你就知道行政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由谁作为被告了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本级行政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具体的督查、指导。一是通过各种方式听取下级行政复议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对行政复议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和指导,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请示及时给予答复。二是要定期召开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经验交流会、专题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四是坚持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五是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六是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信息系统,逐步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水平。
这要看这个单位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如果是事业单位、企业的话,因为不属于行政主体,所以也不是行政行为。而如果是政府或者政务业务部门出具的证明的话,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属于行政职权范围内出具的那么属于行政行为,一般来说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而如果是职权范围内的,如果是人事证明、或者行政调解之类的,就不属于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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