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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制定并实施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力争“十二五”期间再建成4亿亩...
1、鼓励有条件的农民放弃宅基地进城镇落户。农民放弃宅基地后,不影响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益,不影响其作为农民身份享有的原有政策待遇。对已在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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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干部没有退休金的待遇。退休金以前用人单位负担退休职工生活保障金,现在已经随着制度的改革不存在了。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为男60女50,新农保男女都是60) 2、缴费年限达到15年(新农保制度实施是09年,09年达到60周岁的直接领取、45以上的按年缴纳至60直接领取、45以下的按缴费年限计算)所以,农村村干部是否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关键是看是否达到缴费年限、是否到达退休年龄,与其是不是担任村干部的职务没有关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其他培训机构以及个人开展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对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根据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给予补贴。
以济南市农村安置房政策为例:济南市农村安置房政策:被安置户人口仅为1人只能选择60平户型安置住房户型原则上分为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80平方米、120平方米、160平方米4种,各区政府可根据被安置农民意愿适当调整。户型选择要在住房设计建设前进行,由被安置人按《办法》规定的住房安置标准自行选择,选择后不得变更。安置住房的地下室部分由被安置人按建设成本价购买。被安置户人口仅为1人的(含由子女轮流赡养、有住房或无住房的单身老人),只能选择60平方米户型。超出安置标准的部分,可由被安置人按建设成本价格购买,安置住房产权归被安置人。被安置人为鳏寡孤独且无经济能力购买的,由被安置人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安置。济南市农村安置房政策:长期回村居住、失业大学生应给予房屋安置过去在农村征地安置房的分配上,不同村居的分配方法各不一样。不过新《办法》出台后,首次明确在农村征地安置中,下列人员按规定也要给予房屋安置:原户口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已毕业大中专院校学生(含研究生),未就业且长期生活居住在本村的。因工作等原因现已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或父母(本人未婚)为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在被征收房屋长期居住,并由县级以上房管(改)部门和所在单位均出具无住房证明的。原户口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在该村有合法住房并长期生活居住,且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待业、失业的人员,由其原工作单位及房管部门出具无住房证明的。同时,对有合法收养手续且在被征收土地村有户口的被收养人,按《办法》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对没有合法收养手续而在本村有户口的被收养人,按《办法》规定给予房屋安置。济南市农村安置房政策:已领取结婚证的也可给予补偿安置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领取结婚登记证但户口尚未迁入本村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凭户口迁入手续,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安置;未领取结婚登记证而以结婚为由将户口迁入被征收土地范围的,不予补偿安置;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后,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不予补偿安置。从济南市农村安置房政策可以看出,原户口在村里并在村里居住的失业大学生、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居民、以及已领取结婚证但户口尚未迁入本村的居民,都有权利享受到补偿安置。目前各地政府均出台了农村安置房政策,市民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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