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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制度最早于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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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职工去世遗属补助,死亡退休职工的配偶无工作无收入的可申请可以申请。二,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遗属补助人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须注明“丧偶”);2、证明信(证明关系及无业)(申请遗属补助人所在居委会、办事处盖章);3、减少表原件及复印件(劳保中心提供);4、档案(劳保中心提供);5、填写临时申请表并报送初审后更正材料;6、正式申报后打印正式申请表并到企业、居委会、劳保中心、办事处、社保机构盖章审批后,录入社区微机增加遗属;7、等待领取并发放存折。
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老教师)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公死亡的保险待遇(适用于新教师):因工死亡待遇:1、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2、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留言咨询点采纳啊
可以领。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之后就可以计算补助金额,只要认定工伤并且鉴定伤残等级之后,随时可以申请领取伤残补助金,并且如果处在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可以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起领取,不影响工商待遇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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