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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暴力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按照一般的说法,一般是指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无动于衷、不沟通、敷衍性生活等非正式暴力行为,本质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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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指南:第三十一条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出时间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应当记录在案,并由申请人以签名、摁手印等方式确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申请,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 诉前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裁定之后15日之内提出离婚诉讼。逾期没有提出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人身安全保护申请的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 3.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4.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第三十三条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应当迅速对申请的形式要件及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审查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的证据时,可以根据家庭暴力案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本着灵活、便捷的原则适当简化。 对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危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可以提交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调取证据予以核实或者举行听证。 第三十四条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做出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人民法院经审查或听证确信存在家庭暴力危险,如果不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将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应当做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你可以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照片、视频、录音、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等等。 你要是想离婚的话,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首先,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然后,你带上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资料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相关证据等待开庭判决即可。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否则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信访或提起行政诉讼。 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 最后,让你朋友离开老公后,尽快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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