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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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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指分公司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就好像一个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孩,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要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一样。具体来说,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资格的构成有: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所以,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根据母公司需要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者必须是外商,法人代表没有要求可以是国内公民。如果设立的是办事处或者分公司的话,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外国公司是从属关系,具体变更事宜需要通过工商管理部门,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可能牵涉工商局、海关、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专业性较强。因此,如果需要设立分公司,最好委托专业人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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