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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 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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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35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5000元。 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酬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否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 1、雇佣双方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 2、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 3、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
非全日制雇佣者也必须支付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打工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准》(国税信[2005]382号)文件,个人打工收入应根据劳务报酬所得税项目支付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工资支付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用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给用工人员的工资,可根据工资收入进行税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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