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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
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2、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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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梧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均按时足额(每月均按不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含六个月),且申请贷款时仍继续缴存; 3、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借款人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对购建使用功能不属于纯住宅性质的房屋原则上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同时,该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不得含有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4、已交付相当于所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总价款30%以上的首期房款或自有资金;购买住房首期付款的规定比例为:购买一手房首期付款为30%以上;购买二手住房或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为40%以上。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数额较大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没有近一年贷款连续逾期2期以上或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没有近一年信用卡透支连续逾期3期以上的恶意拖欠记录;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没有被列入商业银行监控黑名单内;没有发生曾经因债务纠纷被起诉记录; 6、为改善居住条件而重新购建自住住房,申请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并距上次贷款满五年(从放款日开始计算);(2)信誉较好,没有不良逾期还款记录;(3)已付首付房款50%以上。 7、具有“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权属清晰的住房(贷款所购建、大修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且愿意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综合保险手续; 8、贷款所购商品房必须属开发商在“中心”申报备案,并获批准的楼盘; 9、同意在受托银行设立还款帐户; 10、具有办理贷款所需的其他证件资料。二、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预约登记表1份;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预交) 3、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夫妇身份证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夫妇家庭户口簿首页和内容页面的复印件4份; 5、申请人夫妇和产权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结/离婚证、离婚财产公证书或离婚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未婚声明)复印件4份; 6、申请人夫妇所在单位出具的职业及收入证明:中心格式原件2份,银行格式原件1份;近6个月银行流水资料复印件3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单、存折、银行卡对帐单等),如果申请人是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则须提供近12个月的银行流水资料;申请人为自雇人士(即自行成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或在上述机构内持有超过10%股份,或其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上述机构的经营收入者),还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近3个月税单证明等复印件3份。 7、购房首期房款收款收据(发票)复印件4份(发票联); 8、购房首期房款缴交入户单据复印件4份; 9、购房屋维修基金收款收据复印件4份; 10、购房屋买卖契税完税证复印件4份; 11、申请人购房合同2份,复印件2份; 12、预购商品房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3份; 13、住房贷款担保见证书原件1份(含(1)担保承诺书、(2)拟抵押房产信息核查报告、(3)拟抵押房产核测作业记录和测绘结果、(4)拟抵押房屋验证专项勘察报告); 14、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与购房所在地不在同一辖区的,由缴存公积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未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 15、在工行或农行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须提供家庭房产套数证明,即“申请人及家庭住房登记信息证明”(家庭人有曾用名的须在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住房套数上一并注明持有套数,如所购住房属第二套的要求首付款6成以上)。需到场人员:申请人夫妇、共同申请人夫妇、产权共有人夫妇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公共租赁房有规划合理、配套完善等优点,但在实际使用中也存在户籍、租金等问题。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 6、房产证明。
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人: 1、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在本地居住或是在本地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 3、在本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两年有房屋出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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