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该是街道负责指导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以及召开。居委会不是业委会的上级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另外居委会也没权利和资格来指导业委会。至于选举的事...
现在,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居民户口,一般分为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比如高校学生,同一个单位的职工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1、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群众性组织,其本质是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形式。首先,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的组织。 2、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由群众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依照法定条件从群众中聘任其他人民调解员。无论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还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民调解员,都是群众。他们有的是兼职从事调解工作,有的是专职从事调解工作。
1、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2、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 3、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4、仲裁委大多属于法制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5、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有事业编制、有工勤人员编制、有合同制、有聘任制。收入上缴财政,支出为财政统一支付。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依靠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资金,通过自己的事务活动获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录用的未享受退休待遇的员工支付三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2人已浏览
2,800人已浏览
1,494人已浏览
2,0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