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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在政府规划所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如果需要征收或征用农村土地的,应依法搬迁居民、拆除土地上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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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九条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所征收土地的不同类别,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相应倍数确定。 (一)征收耕地(含菜地,下同)、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二)征收鱼塘、果园、其他经济林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2倍计算; (三)征收未利用地的,按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计算。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2100元,菜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为每亩3000元。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水平,由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市物价、农委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并适时调整,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见附件1) 房屋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需要评估的项目,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牵头,市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作价收购补偿(见附件3)。 第十一条青苗补偿费标准 (一)青苗补偿费按一季产值计算一次性补偿(见附件2),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二)在征地告知书送达后,擅自突击栽种的花草、林木、青苗及建造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三)建设用地和无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补偿。 第十二条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收农用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农用地的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农用地数计算。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为17000元/人。 (二)征收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三条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并公告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十四条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街道)、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政府依法批准后,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按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8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第十六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按期交地。 第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提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方案争议在裁决前不影响征收行为的实施,裁决后按裁决的结果执行。 不管是被征收土地的民众还是实施工作的政府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或者请求赔偿,超过标准或者不到标准的赔偿肯定会引起很多的经济纠纷甚至是行政争议,此时建议被侵权的人即使委托律师。
来安县2017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已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地〔2017〕263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批准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2、批准时间:2017年3月20日3、批准用途:商服用地、住宅、公共服务与管理4、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及面积:来安县汊河镇、新安镇、独山乡,面积共:9.6748公顷。5、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皖政〔2015〕24号文件。汊河镇、新安镇: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41370元/亩,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20685元/亩;独山乡: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37800元/亩,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18900元/亩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地面附着物另行补偿)。6、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日内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以村委会和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结果为准。凡现场调查后,抢建、抢种的不予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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