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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无法偿还的债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
1、以公司/个人的名义写起诉状; 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欠条、其他书面证据); 3、等候审理,一般案件6个月法院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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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进入破产程序变现破产财产后,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抵押债权优于一般债权进行清偿)。 其中, 第 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当有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这个公司就会面临很大的问题。有限公司无法偿债怎么办?下面为你解答。 有限公司无法偿债怎么办?有限公司的话享受有限责任保护,可以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然后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清算,清算完毕后将剩余的财产清偿债务,之后不论还有多少债务没有偿还的都和这个公司没有关系了。 关于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则是破产费用-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如有剩余再归还股东。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民事诉讼》第24条规定: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民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双事书面合同协议选择告住所、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原告住所、标物所民院管辖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通经济合同双事都规定发经济诉讼院管辖属旦发经济诉讼行必须按第24条规定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民院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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