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给申报,你可以一个月后至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申报。自行申报...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给申报,你可以一个月后至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申报。自行申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给申报,你可以一个月后至一年内自行向劳动部门申报。自行申报的工伤申请,可以不加盖公章,但得提供劳动关系的证明。
公司不签字盖章不影响鉴定进行和鉴定结论效力。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不盖章的情况下,需要您自己提供两个事故见证人出具笔录,另外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受伤就诊医疗材料。可以委托律师办理,避免您对程序不熟悉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3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413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