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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南昌市生育保...
一、南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南昌市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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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生育津贴。
一、南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二、南昌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前提条件 1、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2、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内分娩的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所需材料 (1)分娩申请表格。 职工在分娩前一个月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到市医保大厅生育保险科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男职工为其配偶申报的,填写《南昌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出院证明书、医疗费用明细表或医疗费总清单原件。进行了产前检查的,提供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原件,并按时间顺序对应贴好(限额560元)。 (4)职工配偶报销加带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生育津贴: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为标准 注: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 生育医疗费:生育期间最高3500元 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阴道手术产1900元;剖宫产3500元。若生育期间出现子宫破裂、胎膜早破等合并并发症,按不超过以下标准加发支付:正常阴道分娩200元、阴道手术产400元、剖宫产600元、保胎治疗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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