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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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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纠正的所有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纠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受理。
申请工伤鉴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关于工伤鉴定要带什么东西的回答为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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