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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如果您现在的户口已经被打回原籍,那您就拿着您的毕业证书、报到证及相关证件到你出生所在地的人事局(一般在政府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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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几块钱(我们这是4块钱),准考证就行了,交给教务处。 二,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 1,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三,毕业回迁户口(从人才市场迁回) 1,到人才市场办理“户籍证明”,“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2,持“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4,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5,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一、核准条件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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