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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的损害结果,应当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去申请鉴定,一般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保、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中聘请人...
你所说的这种承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他承包方式。其中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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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包头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包头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规定有哪些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原98年第一次承包方聂某在03年时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给何某耕种,只是口头协议何时要就何时归还,未达成任何书面协议.(无见证人)我村恰特殊原因,05年的二轮承包合同至今没有办理与发放,现聂某想要回自己的合同田,何某以自家兄弟多而田少和05年的二轮承包合同没有发放为由拒绝将田还给聂某.(98年那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聂某所有)我是包村干部,请问应该怎么处理问题补充:由于03年开始的粮食直补是下在何某的名义下,当时粮食直补是按田由谁耕种谁得粮食直补,何某便以粮食直补作为05年二轮承包合同抓住不放.另说明,我镇法庭因以前土地纠纷事件现一律不接受此类案件.我村百姓失去法律保护,我更没有强制执行权,我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分成两个部分来解决: 一、98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聂某所有,由此可以证明不管现在那块田是谁在耕种,但法律只认可聂某,现在聂某要回自己法定的合同田,他的合法权益应该要得到保护 二、何某由于主观原因拒绝将原本属于聂某的田地扣住不放,这是没有任何依据的,他的做法不应该得到支持,否则谁都不按规矩办事,岂不天下大乱 三、由于客观原因导致二轮承包合同没有办理,这是村里和何某之间的事情,应该另行处理。由此可见:一、何某属于胡搅蛮缠,刻意混淆对象关系,但他自己的权益也应该得到维护,即二轮承包合同的事 二、农村的问题说复杂也很复杂,因为有人不讲理说简单也很简单,必须要按法律来办事,维护法律的公正。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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