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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方面,在发生...
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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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累计金额在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55%; 2、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 3、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 注意事项: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对经基本医保报销和大病保险赔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过重的患者、精准扶贫对象和无钱弃医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有效保障和精准帮扶。
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对参保大病患者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有效减轻大病患者就医负担。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大病医疗费用报销: 1、4万元10万元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85% 2、10万元19万元部分,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90%温馨提示:连续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5年以上的,救助基金支付的比例分别提高到90%和95%。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刷卡就诊发生的年累计超过600元,超额1至2000元的普通门诊费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的比例结付。 2、特殊门诊: (1)、精神病患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70%的比例结付 (2)、非住院恶性肿瘤患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其实际发生费用,按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80%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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