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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之间,要签订合伙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及分红。如果要办理社保的,那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需要。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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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开始一团和气,什么都不约定,以致后期经营过程中出现问题没有解决的依据,令合伙双方产生很大矛盾,这成为不少合伙企业倒闭破产的主要原因。合伙企业在成立之初,最好签署一份合同,约定好合伙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及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费用分担问题、利润分配问题,合同订立的越详细越好,把经营过程中将会遇到的问题都以合同的形式规范下来,以后出了问题也可以依照合同办事,不会伤了和气。如果顾忌情面,不订立合同,最后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亲朋反目,老死不相往来。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了解合伙企业首先要了解合伙人。合伙人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在实际立法中,各国对于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合伙经营方面的要求,是大体相同的,而对于合伙人的自然身份、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定,则由于法系的不同和习惯上的差异而有所区别。在对合伙人的身份方面,多数国家规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即允许法人参与合伙;少数国家或地区则禁止法人参与合伙。在对合伙人的行为能力方面,所有国家都禁止无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但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参与合伙的问题,则有的国家予以允许,有的予以限制或禁止。
我国虽未明确禁止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出资,但从其列举的股东出资标的来看,我国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和信用向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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