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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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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失费酌情计,无固定标准。赔偿项目和金额得根据医疗票据、医疗病理资料、医嘱意见(主要是患者全休、护理、营养三项意见及期限)、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有关伤残等级和后期治疗两项专业鉴定结论意见(有必要时再做)、其他相关损失凭证等综合计算。可以主张医疗、后期医疗、护理、误工、伙食补助、营养、残疾赔偿金、交通、鉴定、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如有疑问可一对一咨询,如认可回复,请给予以评价,并采纳答案。
医疗损害赔偿标准规定。(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二)错误劳动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根据本人因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没有固定收入的,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期残疾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6)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型器具费用计算。(7)葬礼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葬礼费用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满16岁但没有劳动力的,养育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的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用计算,根据证明书支付。(十)住宿费: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按证书支付。(十一)精神损害赔偿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的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下六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助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的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疗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料或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支付。
医疗事故造成人员损害的,应赔偿患者医疗费、过劳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工具费、葬礼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负责人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年度员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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