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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科学技术事业,加强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管理,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社会力量设奖在评审和奖励活动中不得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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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技术奖分为以下类别,每年评审一次:(一)科学技术特别贡献类;(二)自然科学类;(三)技术发明类;(四)科学技术进步类;(五)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将市科学技术奖专项奖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奖励建议在市级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内,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将异议处理情况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报告,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作出最终裁定。
本省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应经XX办理登记手续,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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