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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在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不需要交税,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继承人带着明、和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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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权变更 一、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申请,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审批、出证; 二、手续费每平方1元,登记费80元,领取房权证; 对外售房过户 一、和买方一起准备好过户材料,按程序测绘、评估,缴纳税费; 二、缴纳个税及其他税; 三、在税务部门契税窗口,申请缴纳契税,契税按评估额1%-3%缴纳,买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按5.6%缴纳(减免),卖方缴纳; 在税务部门营业税窗口,申请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全额20%缴纳,卖方缴纳; 国家按全额20%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是所说的房屋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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