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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基本不影响。经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
一般规定离婚需要资料:(简称五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街道出示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 但是,对于结婚证遗失后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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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在结婚证丢失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进行协议离婚。第一种途径是携带身份证到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结婚窗口)查找结婚登记档案,由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当事人双方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查档证明和三张大两寸合影相片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证,也可以到存档的婚姻登记部门补发结婚证。补好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证。第二种途径是无需补办结婚证,直接选择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便可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是起诉的一方丢失或者损坏了结婚证,起诉的一方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者委托律师去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由民政局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准备好上述材料后,起诉离婚的一方便可拿着本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书到法院立案。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一般规定离婚需要资料:(简称五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街道出示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 但是,对于结婚证遗失后怎么办理离婚呢? 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也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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