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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的占有有瑕疵的,信托不生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财产。主要是下列物品:①只能为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标的物,如土地、森林、...
我国信托法第三章专门规定了有关信托财产的内容,确立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但是,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即信托成立后信托财产到底归属于谁,法律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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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信托生效除应具有某些确定的条件外,更主要地是以不存在阻碍信托生效的条件为前提。一般而言,信托的生效包括以下要件:(1)有当事人,且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交付信托的财产的财产权转移;(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4)信托不违反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包括信托目的合法、信托财产合法等内容。
我国信托登记对所有信托登记的客体(有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统一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信托登记的作用是将信托财产登记到具体的信托(非法律主体)名下,以公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我国信托登记对所有信托登记的客体(有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统一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信托登记的作用是将信托财产登记到具体的信托(非法律主体)名下,以公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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