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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累犯是不可以申请取保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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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情况图具体分析,例如:1、妻子怀孕不是法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盗窃数额较小,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如果盗窃数额较大,可能判处较长刑期的,办案机关将不会批准取保候审。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3、取保候审只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没有再犯罪危险,不致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人:XX,系犯罪嫌疑人XX父亲。联系电话1XXXXXXX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12年12月30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经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1月30日被贵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现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我将依法为XXX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吕崇杰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1、犯罪嫌疑人XXX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不高,嫌疑人获得的赃物金额非常小。 本案中总共涉及的金额仅为一万多元,而犯罪嫌疑人XX在本案中直接涉嫌的金额只有1500元,金额非常非常小. 2、犯罪嫌疑人XX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XX2011中专毕业后一直在外打工,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劣迹,在本次犯罪系初犯,主观恶性也非常小。 3、犯罪嫌疑人XX杰的犯罪情节轻微,系从犯。 犯罪嫌疑人XX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是在另一嫌疑人XX的鼓动下而参与本次犯罪的。在犯罪现场,嫌疑人也只是在旁边等候,并没有直接参与盗窃。 4、犯罪嫌疑人行为没有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很小。 犯罪嫌疑人只是参与盗窃行为,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社会危险性也非常小,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也很小。 5、我已准备好保证金和保证人,保证嫌疑人XX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配合贵局对本案的侦查。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X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又不致社会危害性,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若贵局批准对嫌疑人XX的取保候审,我将保证其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矩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贵局侦办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恳请准予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此致 XX公安分局 申请人:XXX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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