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若干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若干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2、《民事诉讼法》246条: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打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确定。3、《民事诉讼法》247条: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4、《民事诉讼法》248条: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涉外因素是指诉讼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企业和组织或者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发生在国外,或者是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标的物在国外。具有其中因素之一的民事诉讼就是涉外民事诉讼。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设专编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做了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关的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