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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返还,是分情况来看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办理了但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
符合法定条件彩礼需要退换,具体彩礼返还条件在下文。对彩礼返还作出限制性规定,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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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返还彩礼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2、必须注意当地习俗。 3、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您还没有办结婚证符合第一种情况,可能会需要退换彩礼钱。您小孩是否生下呢?您有与男方商量过这些事吗?男方现在什么态度呢?
看具体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予退还。离婚时,如果发现属于列情形,应退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三)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三)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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