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看到机动车冒黑烟产生的污染,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投诉。 2、黑烟原因可能为:可燃混合气过浓、发动机燃油中机油量过多、活塞环或曲轴油封密...
看到汽车冒黑烟造成的污染,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投诉。黑烟原因可能我为:可燃混合气过浓,发动机燃油中机油量过多,活塞环或曲轴油封密封不良,燃油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未经过仲裁的劳动纠纷案件,法院不会受理的;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在限期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单位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黑车运营属于行政管理。以下部门可以抓:车管所、公安交管局以及交警。但如果黑车涉及到刑事案件就归公安刑警管。所谓"黑车",是指没有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没有领取营运牌证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运营的车辆。在中国黑车又称黄鱼车、野鸡车(台湾),白牌车等(香港)。英语国家将其称为"Hacks"或"Hackers",这一词汇最早可以追溯到马车时代。 根据《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对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四条妨碍客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利用承租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客运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当事人造成经营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客运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9人已浏览
1,828人已浏览
1,545人已浏览
8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