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
新破产法对“债务人财产”和“破产财产”作了清楚的区分。其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券是由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人出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商业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是可流通的证券。除了票据本身的限制外,票据是可以凭背书和交付而转让。 商业票据和债券的区别主要在于:商业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企业债券的转让则需要一定的条件;企业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商业票据不需要;商业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企业债券一般带息,在还本时一般要支付利息。
对于票据,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不可推卸的主债务人。支票在保付前,出票人是票据主债务人;保付后,付款行成为主债务人。票据从债务人债权的关系中承担次要债务责任的人。在票据上为负第二性付款责任者。如已经承兑的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参加承兑人、保证人等。他们在债务关系中负有连带支付票据款项的义务。
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 票据债务人是指依据票据行为而应承担或担保票据权利的人,是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具体讲,有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支票的付款人。除了最后的受让人(持票人)外,以前程序的所有人均是票据债务人。票据债务人分为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有象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以上都是票据的债务人,在持票人遭到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时可向前所有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