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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打架致人受伤的,通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为: 1、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
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应该这样说:“2011年7月25日,被告与原告协商,被告补偿2万元给原告作为打胎和补偿费,现尚有一万元未支付。原告以为,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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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打架致人受伤的,通常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为: 1、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3、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首先对你的处境表示同情!但这里几位律师其实都已经委婉地告诉你了,你们未做登记,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你们这种关系及引产而得到赔偿,是没有法律保护的依据的,因为双方都是成年人,应该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是什么,双方出于自愿造成的后果,现在还是基于感情的基础,协商来解决给你补偿医疗费及营养费的补偿。
男女未婚同居女方怀孕的,女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自愿发生打胎行为的,男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道义上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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