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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待开庭审判,并不代表案件了结、当事人无罪。是否判刑、如何...
委托律师帮你按部就班去争取更多的权益,以免重判,以免遭遇刑讯逼供做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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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该《规定》第二十四条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时,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被告人,同时通知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从上述规定可见,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如果是在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且是自诉案件的话(已取保候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而且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一律为二十日。 其他情形,均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审结。
取保候审开庭后没有宣判之前,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待判决,但是否同意取保候审,要由法院来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1、当事人在开庭前不需要重新进看守所等待开庭。 2、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 3、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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