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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户口失业保险的问题:与户口无关,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
1、是否缴纳失业保险与户口性质无关。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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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主要是为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2、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4、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九)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时,除提供居民身份证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另外,若劳动者虽是农村户口但是长年在外工作,且工作单位给正常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以办理失业登记后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
是否缴纳失业保险与户籍性质无关。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员工应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员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公司招聘的农民合同制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本公司支付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更新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补助的方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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