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夫妻离婚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
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经济状况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与子女的亲密关系等。,但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优先考虑: 1、《妇女权益保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 2、孩子长期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是夫妻长期分居的情况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其他子女是指对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4、孩子和孩子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考虑; 6、孩子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外)孙子女5-6、非法定优先抚养子女。 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自己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