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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既然借条上借款人处签字的是甲,则从法律上讲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甲与X,甲有义务偿还价款,偿还之后可以向哥哥追偿。 二、由于未约定担保类...
1、你们的情况并不是那么简单,首先要看借钱的人是他老板还是老板的公司,在我国不存在自然人破产,企业如果破产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 2、要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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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但是约定了担保期限,并且本案对于保证的类型没有特别约定,可以确定是连带责任保证。 应当在2017年3月20日之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个要求保证人还款的类型可以是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也可以是催款律师函或催款通知书(注意留存证据)。 如果是通过催款律师函或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的,自该律师函或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你如果仅在借条里写上“担保人自己名字”而没有写“一般担保”和“担保期限”几个字的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如果该借条有还款时间,那你看下债主起诉你的时间是否在还款到期后6个月,如果超过了恭喜你,你有可能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了,因为法定担保期限为还款之后6个月。 如果你确实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不还款的话法院有权利对你司法拘留。
只要能确认是借款人的亲笔签字,就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只要能确认是担保人的签字,担保人就得承担保证责任。至于借条担保人没按手印,不是认定借条证据效力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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