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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看...
一、什么是越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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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在授权范围内的代理有效,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为无权代理。如果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越权代理人应该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合同代理中被代理人擅自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有: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合同。 (2)双方代理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 (3)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滥用代理权的法律后果为:因滥用代理权使被代理人、第三人受到损失的,由该代理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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