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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属于故意,是经单位领导机构决策,代表单位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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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本罪只能由特定的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构成。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非国有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均不能构成本罪。2、上述国有单位具有索取、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这里索取、收受的含义与受贿罪的含义一样,但是须注意,按照刑法本身的规定以及有关司法解释,本罪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都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方能构成。此外,根据刑法第387条第2款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3、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4、本罪与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两方面:(1)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国有单位;后两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这是别之关键所在。(2)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的归属不同。本罪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归受贿单位有;而后两罪索取、收受的财物则进了个人的腰包。5、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事实上,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是有可能会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此时要结合法律中关于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然后才能定罪处罚。
不仅仅个体会受贿,实务中有的单位也会构成受贿,代表单位集体意志的受贿,可以构成单位受贿罪。那么单位受贿罪怎样认定呢? 1、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2、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才能视为非法行为,否则,上述单位接受折扣,在账中明列,并不能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3、单位受贿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否则,只能视为一般违法、违纪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单位受贿罪怎样认定"的内容。
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在客观行为表现、犯罪对象和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但两者亦有以下不同: 1、犯罪主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从一般受贿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新的罪种,它具有自己独特的犯罪构成标准。其受贿犯罪主体范围是指: (1)公司工作人员; (2)公司以外企业的工作人员。就是说,除了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之外,还有利用职务之便的工人 而受贿罪的主体主要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在国家各类事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 (3)国有公司、企业中的管理人员; (4)在公司、企业中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委派的管理人员; (5)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股份、合营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 (6)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司、企业的利益。而受贿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 3、定罪量刑幅度不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处罚要比受贿罪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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