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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权利、义务在被继承人死之后不能作为遗产: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类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的,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联系。这些权利义务在债权人死亡时,不能作为遗产。 3、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4、国有资源使用权。在我国,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等国有资源使用权都是经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人欲从事被继承人原来的事业,须自行申请,经核准取得相应的国有资源使用权。
不属于遗产的财产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或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人身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姓名权(见北京一中的李福寿案姓名权继承案)、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③死亡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丧葬费; ④集体所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被继承人承包的山林果园、鱼塘等,但是承包合同可以继承; ⑤被继承人生前承租的房屋承租权、居住权不能继承。公房承租中如承租人为被继承人一人的,其死亡后租赁合同终止,继承人欲继续承租,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被继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被继承人死亡时,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承租人为未死亡的家庭成员。 ⑥履行标的为非财物的,具有人身性的债权:委托合同中的债权;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
不属于遗产的财产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或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②.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人身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姓名权(见北京一中的李福寿案姓名权继承案)、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③死亡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丧葬费; ④集体所有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但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被继承人承包的山林果园、鱼塘等,但是承包合同可以继承; ⑤被继承人生前承租的房屋承租权、居住权不能继承。公房承租中如承租人为被继承人一人的,其死亡后租赁合同终止,继承人欲继续承租,需要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承租人为被继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被继承人死亡时,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承租人为未死亡的家庭成员。 ⑥履行标的为非财物的,具有人身性的债权:委托合同中的债权;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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