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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授信是建设银行对客户办理贷款、担保、承兑、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以及信用卡透支等各项信贷业务的总称。额度授信是指建设银行根据信贷政策...
对客户核定的授信额度小于对客户的授信存量时,授信额度的审批按照对客户授信存量的审批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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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额度授信工作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首先从以下客户做起:(一)多头授信客户;(二)集团客户;(三)五级分类为正常和关注类的客户;(四)贷款余额居各经办行前十位的客户;(五)在我行贷款余额占其全部贷款余额60%以上的客户;(六)建设银行拟争取的绩优客户。
对公开额度授信客户,在公开授信额度内的具体授信由经办行信贷经营部门报主管行长审批后即可执行;在一般授信额度内的非公开授信额度下的具体授信除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所列品种外由经办行贷款审批会议逐笔审批。
各管辖行信贷经营部应通过对集团成员的业务经营和资金往来的关联程度、标识的统一程度以及集团成员对外投资、接受投资等情况的了解,掌握集团的组织结构及管理方式,并据此对关系紧密程度不同的集团客户确定不同的额度授信方式:(一)对关系相对紧密且母公司在我行开户的集团客户,管辖行信贷经营部原则上指定由母公司所在行为集团公司的牵头行,集团客户的其他经办行为成员行。成员行协助牵头行对集团公司测算整体的授信额度,牵头行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或报批。牵头行要将自行审批或有权审批行审批的对集团客户的整体授信额度报管辖行信贷经营部备案,同时提出授信额度在集团客户的牵头行及各成员行之间分配使用的建议。管辖行信贷经营部要根据集团成员客户在我行的分布及资金需求状况以及集团客户的牵头行对授信额度分配使用的建议,将对集团公司的整体授信额度分配到牵头行及各成员行。牵头行及各成员行对集团成员公司的授信要控制在所分配的额度内。各行间的额度分配可由管辖行信贷经营部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二)对关系相对紧密但母公司不在我行开户的集团客户以及关系相对松散的集团客户,管辖行信贷经营部在了解集团整体情况的基础上,指导集团成员开户行对母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以及控股的合资公司分别实施额度授信管理。对集团公司的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单独进行额度授信。对集团公司内各独立法人分别确定的授信额度不能在不同法人之间相互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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