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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请临时工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表述不明!是帮工还是雇工?你们这些人表述清楚一点,对你们有那么困难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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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A索赔。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3、除了医疗费,还可以主张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包括: ( 1)以书面形式确立的劳动合同关系和虽然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即事实劳动关系。 ( 2)劳动合同关系有的也称为雇佣关系,但是,劳动合同关系是雇佣关系的一种,是一种具有从属性的雇佣关系。“劳动契约谓当事人之一方对于他方在从属的关系,提供职业上之劳动力,而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乃为特种之雇佣契约,可称为从属的雇佣契约。” ( 3)此处所说的临时雇佣关系,就是指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临时雇佣关系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由于劳务活动也属于劳动,接受劳务方应当向提供劳务方支付报酬,因而,临时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相似。 风险提示: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你们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雇佣方(包括老板和安装人)赔偿人身损害损失。这个人身损害的损失比工伤还要高。 建议你们先治疗,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然后再向法院起诉。你是惠州哪里的?我下个星期要去惠州仲恺分局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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