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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
1、保证期间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达成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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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如果对保证期无约定,则保证期限为借款(主债务)到期后的6个月内;如果对保证期限有约定,则根据该约定办,但该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到期后的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一般称为保证人,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按约定计算;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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