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追诉时效过后不能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中有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超过追诉时效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立案的案件应当撤销,所以是不会判决有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已过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