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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租期多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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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含义融资租赁合同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将自己现存的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进行使用、收益,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去购买租赁物,然后将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合同为承租人起到了融资的功能,使其仅仅支付比较少的租金的代价就可以获得自己需要的租赁物的使用权。其二,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花费了较大的代价购买了承租人指定的租赁物并非为了自己使用,而是为了将其出租给承租人进行使用、收益,所以该合同虽然涉及到买卖,但买卖的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出租,这是不同于普通的买卖合同之处。其三,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代价,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必须支付租金才能取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权,这也是该合同的“租赁”特性。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2)这种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承租人选择购买的;(3)买卖合同成交后,将此标的物交承租人使用;(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5)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一般情况下,该融资租赁合同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因为在此融资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这时,承租人已向出租人偿付了本息。合同如果约定融资租赁合同届满时,租赁标的归出租人所有的,该标的物应返还给出租人。(6)回租、转租等融资租赁合同,适用地融资租赁合同。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程序: (1)选择租赁,提出委托申请。 (2)签订购货协议。 (3)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可分为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两部分。 (4)交货验收。 (5)定期交付租金。 (6)合同期满处理设备。二、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1)直接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2)售后回租。是承租方急需资金,将自己资产售给出租方,然后以租赁形式从出租房原封不动租回资产的使用权。这种情况,只是资产所有者名义改变,其余情况均无变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售后回租不作为销售处理不确认收入)(3)杠杆租赁。是指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资金出借人(即三人)三方的融资租赁业务。三人的业务关系是:当涉及的资产价值昂贵时,出租人只投入资产价值的20%-40%,其余资金则通过将该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向第三方(资金出借人)申请贷款解决。出租人将购进的设备出租给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该资产所有权属于出租方,出租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资产所有权则转移给资金的出借人。
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有的人认为,融资租赁既然是在为承租人提供以物为载体的融资服务,融资租赁公司就应该是金融机构;还有的人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交易行为,融资租赁公司应该属于非金融的贸易机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确实具有融资服务和贸易服务的两种市场功能。以融资租赁业务具备的市场功能来界定融资租赁公司是从事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还是从事促进租赁物流通销售的非金融的贸易机构,显然都不太合适。融资租赁公司从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承租人来说就是融资服务,具有金融服务的性质。但是并不是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就一定是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本身是否是金融机构,完全由公司的股东背景和公司依照市场准入标准的相关法规取得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如果其股东背景为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并达到一定的持股比例,或公司是依据金融主管部门颁布的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设立,除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外,还可以从事吸收存款、贷款、同业拆借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就是金融机构性质的租赁资产投资和管理机构。如果其股东背景是制造商或是一般工商企业、非金融的投资机构设立的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企业经营范围也不介入吸取存款等其他金融业务,那么,这个融资租赁公司显然不应界定为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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