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我国股权转让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税费,根据转让主体的不同主要分为,印花税,所得税,营业税等。印花税是交易双方必须支付的费用,具体金额为产权交易证明书上明确记载的金额的万分之五,交易主体为自然人的印花税除外还应支付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支付,财产缴纳所得是指转让财产所得减去转让财产前的原值减去合理费用的馀额。若转让主体为企业,则需缴纳印花税,营业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的收益属于转让财产所得,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3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3,138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