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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递交申请(准备好资料) 二:初步审查 专利局初步审查处审查是否具备形式审查要件,用时约3个月. 三:申请公开 自申请日起18个月期满后专...
实质审查亦称完全审查制度,1836年创设于美国。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明创造的数量日益增多,登记制往往使没有任何科学技术价值的申请也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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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 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专利审理流程是: 1.递交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受理通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请求书; (2)说明书; (3)权利要求书; (4)说明书附图。
1、受理:需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向国家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国家专利局将会进行受理,给予申请号。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通过受理之后,专利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完费用的,专利申请就进入初审阶段。在这个阶段,国家专利局会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尤其审查其是否明显与已经批准的专利相同以及是否明显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对于不合格的申请,国家专利局将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逾期不答复的将被视为撤回。申请人经补正修改过后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对于合格的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会发放初审合格申请书,审核进入最后一个阶段——授权。 3、授权:经过国家专利局审查之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专利局将发布“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通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来办理登记手续。对于如期办理完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给予公告。 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期满或者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都是10年!千万不要和发明专利权的20年混淆哦!而且这个期限的起始日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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