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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购政策实施后,又想继续买房,缴满社保后再买很多限购城市要求非本市户籍需要连续缴满社保或个税达一定年限,才可以购房。...
一、认购协议签订后,正式合同签订前,因政府出台的限购政策导致认购协议无法履行的,开发商和购房者无法控制,属于双方不可归责的原因。当事人要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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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宁波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第一,在认购协议签订后,正式合同签订之前,因政府出台的限购政策导致认购协议无法履行的,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无法控制,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当事人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开发商应退还购房人支付的和房款。第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迟延履行,此时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损失。对于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后,一方隐瞒或者虚构相关事实,导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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