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
一、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制执行由以下人民法院负责: 1、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执行规定》第88条第一款规定: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二款规定: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清偿顺序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强制执行由以下人民法院负责: 1、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1、人民法院根据需要,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执行机构,专门负责执行工作。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