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起诉书(变更起诉书)原告:张某某被告:李某某案由:变更关系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婚生儿子张小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2000元月;2、本案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经自由恋爱,于20年月日在市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书号码为:京朝字第2号,双方自20年月起即常住在区朝阳路号楼室。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被告于20年月日起诉至贵院,贵院作出(20)朝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确定抚养权由被告行使,原告支付抚养费元月。在(20)朝民初字第27号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自20年月起被告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原告行使,并改变通信方式,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协助原告行使探视权之义务,严重损害了原告和张小某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由被告继续抚养张小某将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为了使自己的儿子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得到良好的,原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是否能要到可以根据下列情况确定: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监护人变更的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58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