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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即被注销(期限一般为一到三个月,因为工商要查债权债务,税务要查规税状态、还需登报公示等)。公司注销的流程:先注销税务----再注销代码-...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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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委员会在距清算期限届满的15日前,向企业审批机关提出延长清算期限的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90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综上所述,外资企业清算的时限为:不少于90日,但不超过270日。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法定公告期限为90天,必须超过3个月。
①申请破产的公司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由申请破产的公司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主持对该公司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不得超过2年。整顿期满公司能够清偿债务的,法院可终结破产程序。 ②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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