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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了商标近似的概念:“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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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左右,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和宽展期的区别是两者的概念有一定的差别,续展期的意思就是在商标快到期之前的6个月之内向商标局申请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而宽展期是在商标已经到期之后的6个月,续展期家宽展期一共有一年,宽展期满没有提出相关申请的,商标就会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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